第六十章 告示-《身祧七家,我在大明当族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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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借口,动杨成就是官逼民反,激起民变,到时即使镇压下去,也可能会后患无穷。
所以吴礼必须要讲理,他想了想:“刘通企图走私糖霜,这些糖霜是罪证,本官为何扣押不得?”
杨成摇头道:“大明只有盐、铁、火药需经官专卖,私运私卖者视为走私。
糖霜乃民用之物,甚至都不是普通百姓常用之物,何谈走私之说?”
吴礼铁青着脸,从怀里掏出一张告示:“这是县衙刚发的告示,城墙上已经贴上了。
即日起,凡本次加税之地,商品出境皆视为交易,需按本地税率缴纳税赋!”
杨成看了看墨迹未干的告示,摇了摇头:“将军不但不学大明律法,连地方规矩都不学。
地方规矩,凡官府告示,城中张贴之日起,衙门需派员到各村中送告示给粮长。
由粮长在村中张贴宣扬,当日不知者不罪,次日不知者粮长与不知者同罪。
你这告示今天刚贴出来,都还没送到各村各庄,谁能知道?你这分明是陷人以罪!”
陷人以罪,翻译成现代话,就是钓鱼执法,而且杨成说的规矩也确实存在。
大明没有网络,甚至连电报都没有,所以不管是朝廷政令,还是地方法规,传播开来都需要时间。
假设朝廷出台了一个规定,老百姓以后不许把猪叫猪,一律要叫“豕”,否则一律杖责打屁股。
那这个规定要多久才能正式生效呢?据不严谨统计,要全国生效至少也要一个半月之后。
当然,各地府城估计有十几天就生效了,但下面的县城可能就要二十多天,而县城下的乡下则要一个多月,这还不考虑边远山区。
那么,如果朝廷出台规定的第二天,就派人上街四处抓叫“猪”的人,显然就是钓鱼执法。
所以地方上都有延迟执法的规定,毕竟确立法规是为了长治久安,不是为了收拾人好玩儿的。
在此解释一下:明朝不能说“猪”这个知识其实是个伪知识,属于后人瞎掰的。
古代避讳讲究的是讳名不讳姓,也就是皇帝叫了朱元璋,你就不能叫李元璋了,但你肯定可以姓朱。
当然也不能说老朱家在这事儿上完全冤枉,因为他们家出了个奇葩,正德皇帝朱厚照。
这家伙属猪,又姓朱,于是忽然有一天突发奇想,命令全国都不许养猪了。
谁敢养猪,直接全家流放充军。也就是说,谋反罪>养猪罪>杀人罪,养猪在C位。
这算是斩草除根了,连猪这种东西都灭绝了,也就不用担心人们天天喊猪了。
至于在野外碰上野猪,人们大概率喊的也不会是“猪”,而是“救命”。
但这个规定过于奇葩,以至于朝野上下都极力反对,所以只维持了三个月就撤销了。
按照大明朝廷政令的传播速度,应该是全国刚开始要杀猪,就重新养上了。
所以杨成的反驳有理有据,吴礼只能换一个角度继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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